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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咨询
来信人: 周岩
来信时间: 2016-02-18 16:25:00
内容:

您好,因学术需求,欲得知岳阳市2007年到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数据。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6-02-18 17:12:45
回复内容:

周岩:

你好!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问题,我市执行湖南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比例政策,2007年这个时间点之后一直都是企业按20%比例缴费,个人按8%缴费。但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本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业主按雇请的全部从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2%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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