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岳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统一发放至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申报程序
采取线上自助申报方式受理,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个人通过“湘就业”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个人申请(8月10日-9月13日)
第一步: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申领前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同步激活金融功能。
第二步:注册登录与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进行网上申报。
第三步:资格校验与证明材料上传
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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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校验结果 |
操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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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省内生源毕业生) |
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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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及省外生源毕业生 |
根据申请类别上传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须完整、清晰、端正) |
第四步:打印申请表
线上提交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下载链接,按提示在电脑端登录湖南人社个人网厅系统,进入“公共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菜单,下载并打印该表格,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到学校。
第五步:进度查询及补充资料
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省平台发送的短信,掌握审核情况。如需修改或撤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方可操作;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重要提醒: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初审(8月10日-9月20日)
1.审核内容
学校结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等,通过省平台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
②是否为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③申请类型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
④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审核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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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形 |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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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申领条件 |
审核不通过,及时反馈毕业生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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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不符合要求 |
审核不通过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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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且符合申领条件 |
审核通过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
审核结束后各学校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9月21日-10月1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省平台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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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主体 |
公示渠道 |
公示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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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校内公示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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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部门网站等渠道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四)资金拨付(10月19日-10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省平台上报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四、申报材料
(一)学生申报材料
系统校验比对通过:省内生源且大数据比对成功者无需纸质证明材料,系统打印《申请表》提交至学校。
系统校验不通过或省外生源:需线下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社保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应完整体现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学籍证明(由省平台导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核定并盖章出具);
(5)困难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学校初审,学校初审后将证件原件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书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学校公章。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或加盖区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证明原件;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6年低保金发放凭证。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县)人社部门在省平台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注明与申请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第三类:残疾人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四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个人征信报告,须包含本学历在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②学校资助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学贷款证明。
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申请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重要提醒:毕业学年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申请补贴前仅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尚未发放且无征信记录的,不符合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征信报告须为2026年9月13日前打印出具方为有效。
第五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学校报送材料
学校完成初审后报送如下材料:
(1)《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统计表》。由省平台导出,打印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
(2)《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花名册》。由省平台导出,打印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
(3)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学籍证明。由省平台导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核定并盖章出具。
(4)初审通过的助学贷款类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由省平台导出,学校资助部门集中核定并盖章出具。
(5)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困难证明材料、家庭关系证明顺序排放,用回形针夹紧形成一人一册,并按花名册名单对应顺序排列,在申请表右上角标注对应序号。
(6)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学校进行公示的网址和网页截图,打印一份并盖学校公章。
五、重点注意事项
1.社保卡为唯一发放渠道,未办理者尽快至银行申领并激活金融功能。
2.个人申请通道将于2026年9月13日24:00关闭。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未能进行个人线上申报的,在学校初审时限(2026年9月20日)内,学校可在省平台“新增”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截止后不再受理材料补充。
3.诚信申报责任。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毕业生所属学校追回补贴资金。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出具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咨询方式
1.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
湖南理工学院 0730-8640127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0730-8640127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0730-8677350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0730-8675198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0730-3066601
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 0730-8508818
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中南工业学校) 0730-3077198
2.人社部门
复核进度查询: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0730-8251608
监督举报电话: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0730-825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