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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岳阳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场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3-12 11:25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助推我市人事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产业链构建“人才链”,服务民营企业的人才需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组织开展2025年我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专场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凡在我市民营企业、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原单位按原渠道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2025年度我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场职称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个人职称申报操作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用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用人单位初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三、申报参评基本条件

  根据工程系列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畅通申报渠道,以市场评价为导向,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放开台阶限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技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二)降低学历门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历,长期在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初级职称:

  ①具备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或未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及以上;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或未取得员级职称,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④取得助理(初)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

  3.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申报参评技术职称:

  在生产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对应申报参评(参考)高、中、初级职称。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3年、2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三)放宽年龄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四)不搞论文一刀切。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评审时不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五)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强制要求,但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的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六)继续教育等要求。民营企业专场评审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但提供《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等材料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可参考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服务”专栏可查阅),申报单位按要求收集汇总中、初级职称参评人员的《登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等材料,于4月16日至4月18日到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统一核验办理《学时认定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

  (七)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对在创新实践、创新活动、创新事业中能力超群、业绩卓著、贡献突出、业内认可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格申报。

  四、申报参评专业

  民营企业专场评审专业设置参照《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文件,参评专业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工程(0604)、交通工程(0607)大工程(0609)、自然资源工程(0610)。

  五、申报参评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3)一式二份,及参评资料与相关材料。职称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表格可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表格下载-“职称工作政策文件(含各系列评价办法)”或“职称工作常用表格”、栏目查阅下载。

  2.申报职称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

  3.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到材料报送起始日,即2025年4月2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民营企业专场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单位初审

  推荐单位(组织)要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评材料中的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真实性,审核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

  (三)申报参评途径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参加专场职称评审,由所在地各县市区职改办推荐。负责推荐的单位对申报参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后,汇总报至各主管部门。线上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公示、推荐上报----县区人社局专技股审核----主管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资规局等)审核----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终审机构(xx中评会)审核。

  (四)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25日),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岳阳市花板桥路与建湘路交汇处)。联系方式:市工程系列职改办0730-8721319;市水利水电专业职改办0730-8092211;市交通工程专业职改办0730-8716975;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改办0730-8691972;市职改办0730-8882310。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 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精神,中级评审费为215元每人、初级评审费为110元每人。

  六、责任追究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人社部《关于<职称评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的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若违反相关纪律,分类责任追究如下:

  1.申报人责任追究。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申报,或者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等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2.申报单位责任追究。遵循“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责任,放纵、包庇、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等违规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职称评审期间,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个人职称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2用人单位初审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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