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妇女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
(一)个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6、原则上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具备还贷能力;
5、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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