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提交如实填写的完整(见填表台的样表)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公示栏的出国境证件照片标准)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免费领取,或者在互联网http://www.hncrj.gov.cn的“表格下载”自行打印。
2、交验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续办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行政级别在正科级(含)以下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人事、纪检监察组织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行政级别为副处、正处级的,还应当提交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纪委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含)以上的,还应当提交湖南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驻地在岳的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团队旅游。岳阳市不属于公安部规定的“个人旅游”城市,只有“团队旅游”;参加绿色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湖南省公安厅指定的旅行社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团队名单复印件;
5、就学、就业、培训。(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7、委托代办。(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2)在同一受理点、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5)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8、证件遗失申请补发还应当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证件损坏、签注页用完、到期、过期等申请换发、重领,还应当交验原证件,提交复印件。
9、对于赴港澳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急事急办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可在互联网http://www.hncrj.gov.cn的“出国境证件申请网上预约”进行预约和填表、打表,在预约时间内到接待大厅申请时无需排队。
三、证件领取
1、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换发,在自收回缴费收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签发,到受理点领证或邮政快递寄达;
2、办理再次签注,在自收回缴费收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签发,到受理点领证或邮政快递寄达;
3、急事急办,在自收回缴费收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签发,新证到省公安厅1楼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领证,旧证加签到岳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领证;
4、因申请材料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跨省办证核查,以及材料存疑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5、领证凭据为申请回执和缴费收据,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四、查询电话
0730-8619238、861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