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外专局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聘请单位在省外专局网站http://hunan.caiep.org/ 的网站链接栏击进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三)时限:即时
二、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外专局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聘请单位的网上申请通过后,聘请单位向省外国专家局递交申请的书面材料;
2、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4个工作日
三、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外专局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分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将其材料退回省外专局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4个工作日
五、告知与公示
(一)岗位责任人:省外专局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与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发放《外国专家来湘工作许可证》;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其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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