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二、缴费标准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只征单位部分的2%。
三、经办机构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
四、咨询电话 :8251619 8251629
投诉电话 825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