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职能: 电话:8251699
1、负责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指导城镇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站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2、实施再就业工程,拟订再就业工程规划及实施方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组织落实“四补一贷”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实施“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3、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开展各项职业介绍服务;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组织开展劳务交流;开发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指导和组织跨地区有序流动。
4、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转岗培训及创业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农民转移就业培训。
5、对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年检年审、产权界定等工作;扶持兴办社区劳动就业组织;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并按有关法规政策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监督,审核稽查。
7、负责全市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