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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参保业务办理告知
编稿时间: 2015-07-15 08:58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参保业务办理告知

一、参保登记

(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保险登记表》

5、《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6、《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

7、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注明1:4、5、6三项表格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加盖行

政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

●    注明2(在建项目):①参保同时提供第7项资料;②工程不能按施工工

期如期完工的,请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延期参保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延期。没有申请延期的,工伤经办机构按期终止参保。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年龄限制:

参保职工年满16周岁。一般职工,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岁,处级女干部不超过60岁。不符合年龄范围的视为无效参保。

(三)工伤保险费计算: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费率=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四)工伤保险费率确定:

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L2002)和《工伤保险行业分类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

二、信息变更

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变更。填写《单位工伤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并盖单位公章。①单位信息变更,提供新单位证明相关材料复印件。②个人信息变更,提供变更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其他有效原始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重大个人信息变更单位提供《单位参保职工身份信息证明》。表格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

三、人员异动

申报异动方式:现场申报、传真、电子邮箱。

1、参保人员如有人员变动按要求填写《岳阳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花名册》(简称异动表),异动表申报必须盖单位公章,填写报送具体时间、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2、参保职工不能在一个月同时进行增减,缴费一个月后方可进行异动。

3、参保在建工地项目申报异动注明项目具体名称。

4、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工伤待遇全部处理完后职工方可办理减少异动。

●注明:①《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和《岳阳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花名册》申报人数超过6人(含6人)的单位除报送纸制材料还需电子版(根据表格的内容自制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②传真、电子邮箱报送人员异动情况,参保单位请及时电话核实,补报纸质资料。

四、参保时效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保险责任时效:①新增参保单位人员自第一次缴费之日零时开始;②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的异动自业务受理之日次日零时开始。

市工伤保险处电子邮箱: gongshangbaoxian66@163.com

咨询电话:8251848    8251839         传    真:         825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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