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省医保局工伤保险事务处
业务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3、《关于印发〈湖南省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16号) ;
4、《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
业务办理流程:
1、综合考评
依据《湖南省省本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费率浮动
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档次;
3、制定预防措施
与参保单位协商制定工伤预防措施;
4、落实预防措施
报请有关领导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