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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管理服务
编稿时间: 2013-04-10 10:47 来源: 省政府网站    浏览量:
 

主办单位:省医保局工伤保险事务处

业务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3、《关于印发〈湖南省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16号) ;

4、《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

业务办理流程:

1、综合考评

依据《湖南省省本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费率浮动

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档次;

3、制定预防措施

与参保单位协商制定工伤预防措施;

4、落实预防措施

报请有关领导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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