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医疗待遇申报
1、住院费用申报:
⑴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⑵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⑶病历首页 ⑷入院记录 ⑸出院记录 ⑹临时医嘱⑺长期医嘱⑻手术记录 ⑼住院费用总清单⑽住院发票原件⑾特殊检查、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单⑿转诊、转院、旧伤复发治疗提供申请表。
2、门诊费用申报:
①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②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门诊发票原件 ④门诊病历、双联处方及其复印件。
㈡ 伤残待遇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发票原件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㈢ 工亡待遇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遗属供养申请表 4、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销除证明 5、配偶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6、居委会或村委会对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7、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8、遗属户口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遗属1寸照片2张。
㈣ 辅助器具费用申报: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辅助器具申请表;5、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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