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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享受什么待遇?
编稿时间: 2016-12-21 09:23 来源: 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浏览量:
 

 在公出途中因突发事故去世我想知道像他这样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如果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工亡职工家属可以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享受规定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的则按照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享受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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