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工作职能: 电话:8251818
1、负责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申报、审核、确定用人单位缴费
费率档次,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兑付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基金和储备金的管理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工
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3、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签订协议及管理;
4、负责核实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工伤事故调查、认定、统计和信息管理;
5、做好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跟踪与管理工作,办理转外地治疗的相关手续;
6、负责工伤职工待遇审核、支付和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的待遇项目审核、支付,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7、负责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及基础数据库管理,按时向上级经办机构上解工伤保险储备金;
8、负责实施拨发安全生产年度奖励金,开展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或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