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事项:死亡或调出省外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销户验证盖章
主办单位:省医保局综合处
业务办理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发〔1999〕15号);
2、《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95号);
3、《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至12:00
下午 2:30至5:00(冬季)
3:00至5:00(夏季)
业务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业务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专管员在医保参保单位网上服务管理系统(http://222.240.173.83:8000/CorpWeb/)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销户申请模块进行申报和打印《死亡或调出人员个人账户销户通知单》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自愿销户申请书》。
2.省医保局综合处审核参保单位申报情况并验证盖章。
业务经办窗口(办公室)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二楼大厅2、3号服务窗口。
电话:8490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