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28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保服务 > 医疗保险 > 常见问题
 
办理了提前退休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何规定?
编稿时间: 2013-04-07 17:35 来源: 岳阳医保网    浏览量: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精神,凡经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批准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工残退休人员除外)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应计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个人2%),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止。在此期间内,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发生破产、终止、撤销或者拍卖时,必须依法优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退休人员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