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地址:基金管理科 电话:8251707 |
事项名称 |
医保基金拨付 |
简要办事程序 |
(一)基金管理科按拨付单审核发票及收据 (二)基金出纳按拨付单网银转账 (三)基金管理科科长网银转账复审 (四)支出会计分帐套入账 |
申报材料 |
结算科、医疗审核科、生育保险科、个人账户和特殊人群科递交的票据和拨付单。 |
审批条件 |
1、审批手续完备; 2、资料齐全。 |
法律依据 |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劳社发[2000]9号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基金 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