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28
医保基金拨付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1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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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基金管理科          电话:8251707

事项名称

医保基金拨付

简要办事程序

(一)基金管理科按拨付单审核发票及收据

(二)基金出纳按拨付单网银转账

(三)基金管理科科长网银转账复审

(四)支出会计分帐套入账

申报材料

结算科、医疗审核科、生育保险科、个人账户和特殊人群科递交的票据和拨付单。

审批条件

1、审批手续完备;

2、资料齐全。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劳社发[2000]9号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基金   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