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地址:医疗审核科、特殊人群 电话:8251722 、8251751 |
事项名称 |
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报账 |
简要办事程序 |
(一)前台工作人员当面初审; (二)按医保相关政策入网络进行审核、结算并制作基金拨付单; (三)部门室负责人复审; (四)按《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逐级报分管财务业务副处长、处长审核审批; (五)送基金管理科进行拨付; |
申报材料 |
1、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表 2、报账人身份证和银行帐号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特门人员为门诊发票原件) 4、住院汇总明细清单(特门人员为门诊处方原件) 5、出院诊断证明书(特门人员为特门医保手册) 6、报账人(患者)医保手册 |
审批条件 |
1、已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手续、正常参保的异地住院、特殊病种门诊; 2、已报备、正常参保的异地急诊住院。 |
法律依据 |
关于转发《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市劳[2000]44号 |
承诺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个人 报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