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28
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报账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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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医疗审核科、特殊人群                  电话:8251722 、8251751

事项名称

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报账

简要办事程序

(一)前台工作人员当面初审;

(二)按医保相关政策入网络进行审核、结算并制作基金拨付单;

(三)部门室负责人复审;

(四)按《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逐级报分管财务业务副处长、处长审核审批;

(五)送基金管理科进行拨付;

申报材料

1、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表

2、报账人身份证和银行帐号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特门人员为门诊发票原件)

4、住院汇总明细清单(特门人员为门诊处方原件)

5、出院诊断证明书(特门人员为特门医保手册)

6、报账人(患者)医保手册

审批条件

1、已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手续、正常参保的异地住院、特殊病种门诊;

2、已报备、正常参保的异地急诊住院。

法律依据

关于转发《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市劳[2000]44号

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个人 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