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医疗审核科 电话:8251722
事项名称
医疗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审批
简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转院的患者家属或单位工作人员持《转院审批表》到医疗审核科办理审批手续,前台受理初审,科室工作人员签署转诊意见,同时开出《转院介绍信》和《转院须知》
(二)科长复核
(三)患者持《转院介绍信》按照《转院须知》的规定到转诊医院进行诊疗
申报材料
《转院审批表》
审批条件
1、经本统筹地区最高级别或专科医院会诊后仍无法确诊的疾病;
2、因本市技术力量或设备条件限制无法治疗的疾病。
法律依据
岳政发[1999]35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承诺时限
即时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关键词
市医保处 参保患者转诊转院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