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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基金收入管理制度
编稿时间: 2014-04-28 16:02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责任单位 市医疗生育保险处
责任人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权力行使依据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岳政办发〔1999〕35号)

受理(适用)范围

全市参保单位、城镇职工和居民。

申报条件

参保人的参保条件符合政策规定

申报材料

征缴科、灵活就业科、城镇居民科递交的收入票据

办理程序和时限

1、与业务科室交接收入票据

2、在业务系统审核收入票据

3、交收入会计入账

4、从票据审核到收入会计入账的程序在3-5天内完成

监督检查

1、每月底向财政专户上缴征缴收入,接受财政监督

2、按月、季、年向省医保局递交财务报表

责任追究

风险责任人:

1. 收入会计及时与财政对账,减少未达账;

2. 基金管理科分派专人严格审核收入票据,收入会计复审收入票据后再入账。

办理流程
办公地点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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