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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参保职工零星报账审核制度
编稿时间: 2014-04-28 16:05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责任单位 市医疗生育保险处
责任人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权力行使依据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岳市劳社〔2000〕40号)

受理(适用)范围

已办理相关手续的正常参保的异地住院患者

申报条件

1、已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手续、正常参保的异地住院;

2、已报备、正常参保的异地急诊住院。

申报材料

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的所需资料:①转诊转院或异地安置表;②报账人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复印件;③住院发票原件;④住院汇总明细清单;⑤出院诊断证明书;⑥报账人医保手册。

办理程序和时限

1、患者或家属持报账所需资料到医保处服务大厅受理岗位进行初审,分下列情况做出处理:①资料齐全、符合报账要求的,收下资料并当场开出回执单;②资料不者齐,当面一次性告之所缺部分,允许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受理;③不能报销者,当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所有资料。

2、初审符合的,受理岗位按医保相关政策入网络进行审核、结算并制作基金拨付单,交科室负责人签字。

3、逐级报分管处长、处长审核签字。

4、送基金管理科进行拨付。

监督检查

1、医疗审核科应严格按相关政策受理报账资料,并将资料进行存档。

2、分管处长、处长应对报账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3、基金管理科、稽核审计科对报账审核结算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追究

岳市劳社〔2000〕40号《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执行。

办理流程

1、患者或家属持报账所需资料到医保处服务大厅受理岗位进行初审,分下列情况做出处理:①资料齐全、符合报账要求的,收下资料并当场开出回执单;②资料不者齐,当面一次性告之所缺部分,允许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受理;③不能报销者,当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所有资料。

2、初审符合的,受理岗位按医保相关政策入网络进行审核、结算并制作基金拨付单,交科室负责人签字。

3、逐级报分管处长、处长审核签字。

4、送基金管理科进行拨付。

办公地点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一楼办公大厅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人群在特殊人群科办理、其他人员在医疗审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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