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市医疗生育保险处 |
责任人 |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
权力行使依据 |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岳市劳社〔200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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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适用)范围 |
正常参保确须转院的城镇职工和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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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经本统筹地区最高级别或专科医院会诊后仍无法确诊的疾病;
2、因本市技术力量或设备条件限制无法治疗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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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经我市最高级别医院(目前为市一、市二医院)签字盖章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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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和时限 |
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理。
1、申请转院的患者家属或单位工作人员,持经我市最高级别医院(目前为市一、市二医院)签字盖章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疗审核科受理岗位当场办理审批手续;
2、接着科室负责人签署转诊意见后,到受理岗位当场开出《转院介绍信》和《转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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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医疗审核科应核实病人及病情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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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按 岳市劳社〔2000〕40号《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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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转诊转院的患者家属或单位工作人员,持经我市最高级别医院(目前为市一、市二医院)签字盖章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疗审核科受理岗位当场办理审批手续;2、市医保医疗审核科科室负责人签署转诊意见后,到受理岗位当场开出《转院介绍信》和《转院须知》。3、在外地直接就诊的,只有急诊入院的情况才可纳入医保报销。就诊医院为已联网的医院,须在急诊病历本中,医生写了病情记录的一页盖上急诊科章,将盖章页和病历本封面传真至0730-8251750,然后打0730-8251730告知,通过后联网可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如就诊医院为未联网医院,则将医院门急诊病历本中盖上急诊科章,或是医生在出入院记录中写明了是急诊入院的情况也可,将此急诊证明和报销所需材料一并拿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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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一楼办公大厅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