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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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67号
电话:0730-825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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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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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来岳就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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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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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台港澳人员来岳就业申报材料;
2、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材料;
3、职业介绍部部长复审;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与监察科审核;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副局长审批;
6、信息存档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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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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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2、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
3、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4、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
5、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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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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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聘请的台港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年满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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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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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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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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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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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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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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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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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
(湘价服[200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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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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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 就业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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