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28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就业服务 > 就业管理 > 农民工就业 > 办事指南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
编稿时间: 2018-01-08 15:29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35号   电话:0730-2961885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和待遇核定

简要办事程序

1、受理拟办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职工退休审批表》;2、审核档案及相关资料,确认退休相关信息;3、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核定退休待遇;4、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5、报局养老保险科审批。

申报材料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职工退休审批表》

审批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长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

(三)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湖南省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0号;《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

承诺时限

正常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非正常情况1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说明

收费依据

关键词

企业职工 退休审核 待遇核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