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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大力扶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发展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1-08 10:45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2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了推进我市家庭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扶持力度

深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岗位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对于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一)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实际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数,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岗位补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社保补贴标准为企业应为所招就业困难人员足额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之和。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本通知所指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或农村户籍的失业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2.“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残疾人员;5.失地农民;6.军队退役人员;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8.烈士家属;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其中,城镇户籍的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农村户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一次性岗位补贴。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新招用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满1年的,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三)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择优从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中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并逐步增加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数量。对于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开展的符合规定的培训项目,按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具体按《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申报并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后,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按岳人社发〔2013〕7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落实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员工制家庭企业可优先申请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应尽量简化手续,并按规定落实贴息资金。

(六)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可向岳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家协”)提出招聘用工需求,由市家协定期组织参加我市公共就业人才交流活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免费提供招聘场地、发布用工信息等公共服务。

二、实行规范管理

鼓励各类家庭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以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实行员工制管理的企业须进一步规范管理,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积极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一)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是指与全日制员工依法签订一年以上规范的劳动合同,且为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全日制员工入职前已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或新农保、新农合的,可视同城镇企业参保职工,但该类型参保比例不得高于全日制员工总数的50%),按月计发工资,为各类单位或家庭提供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残陪护等服务项目的企业。本通知所指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为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和必要的设备设施;2.有完整的家庭服务质量标准,制定了人员管理、技能培训、服务流程、回访评价等管理制度,员工信息资料档案齐全;3.市家协注册会员单位;4.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二)登记注册地在岳阳市城区范围内(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家协登记(附件1);市家协受理登记材料后,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向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推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提交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讨论;最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hnyy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以确认为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其它县市区的家庭服务企业,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相关扶持办法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经认证为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后,申报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须写明具体申报享受的政策项目及相关情况);

2.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与享受扶持资金对象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规范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3.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5.《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军人退役证》、《最低生活保障证》、《高等学校毕业证》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相关凭证及复印件;

6.录有扶持对象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按月发放工资表等信息的电子文档;

7.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成为定点培训机构后,申请培训补贴的,须提交职业技能培训办班批复的复印件;

8.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申报享受上述扶持政策,在公开办事流程和建立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一站式”申报受理服务,即: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岗位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以及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每季度(分别于当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及翌年的1月15日之前)统一向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农村就业与培训服务科提出申请。农村就业与培训服务科受理申请材料后,应与社保、医保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每季度定期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复核,并按照25%的比例对申请对象进行电话抽查,有疑问的,要进行实地核查,并在《申报审批表》中记录相关核查情况。具体审核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www.hnyy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按规定拨付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相关补贴资金。公示有异议的,申报材料退回企业。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申请就业扶持资金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管。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复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加强鼓励引导

每年在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市级“优秀家庭服务企业”和市级“优秀家庭服务员”评选活动,树立行业典范,鼓励良性竞争。

(一)评选条件

1.市级“优秀家庭服务企业”评选条件为:依法登记注册3年以上;从业人员持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岗率达到60%以上;企业信誉良好,依法诚信经营,服务满意度高;有较为知名的企业品牌,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市家协推荐的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2、市级“优秀家庭服务员评选条件”为:热爱家庭服务事业,从业经历达到三年以上;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合同约定各项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三年内无重大过失,雇主满意度高;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人所从事的家庭服务项目技能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

(二)评选办法

1、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

2、参加评选的企业和个人,每年7月份携带规定的参评资料到市家协填报评选登记表(见附件3、4),由市家协推荐,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初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复审,提交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审议,并在市人社局网站(www.hnyy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3、评定名额。市级“优秀家庭服务企业”评定表彰名额每年不超过我市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单位20%的比例;市级“优秀家庭服务员”评定表彰名额每年不超过60个。

(三)奖励办法

对“优秀家服务企业”和“优秀家庭服务员”开展评比,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给予适当奖励。

1、获国家“千户家庭服务企业”和“百强家庭服务企业”称号的给予一定奖励。

2、获市级“优秀家庭服务企业”和“优秀家庭服务员”称号的给予一定奖励。

本通知有关条款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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