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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
编稿时间: 2016-11-01 11:01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35号   电话:0730-2961859

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

简要办事程序

1、核定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欠费数;2、填写《催缴通知书》,并规定缴费时限;3、逾期未缴纳,测算滞纳金;4、打印《单位欠缴滞纳金计算汇总表》;5、告知参保单位。

申报材料

审批条件

根据《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测算数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承诺时限

收费说明

收费依据

关键词

社会保险费 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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