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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及非领导职数审批制度
编稿时间: 2016-09-29 10:54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一、责任单位 

公务员管理科 

二、责任人 

科长负责制下,科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 

3、《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名称及职数管理办法(试行)》(岳编办发[2007]15 号)。 

四、受理(适用)范围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数审批。 

五、申报条件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拟提拔的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2、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拟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六、申报材料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拟提拔科级职务人员申请表。 

2、科级领导、非领导职务职数审核备案表。 

3、干部任免审批表(科级)。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 

申报单位向任免机关提出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任职的申请,递交《科级领导、非领导职务职数审核备案表》和《干部任免表》。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该单位的“三定”方案和科级职务配备情况,审核是否有职数空缺,审阅申请任职人员档案,将情况报公务员科长和分管局长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申报时间不定期开展。审批程序结束正式下文办结。  

八、监督检查 

1、职数审批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严格按政策办事,坚决杜绝滥设职位和超职数配备科级上,坚持科室集体研究,并报局领导。 

九、责任追究 

按照《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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