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第七条第五款和第十条的规定,现对2014年7月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岳阳考区施湘专等四名违纪应试人员处理如下:
考生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违纪行为
|
处理决定
|
施湘专
|
430623********0071
|
岳阳市华容县胜峰乡水管站
|
与刘铁牛交换座位互相代考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提请职称科该考生2年内不得评职称。
|
刘铁牛
|
430623********4212
|
岳阳市华容县胜峰乡水管站
|
与施湘专交换座位互相代考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提请职称科该考生2年内不得评职称。
|
邹亦洲
|
430626********5132
|
岳阳市平江县昌江中学
|
与邹裕高交换座位互相代考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提请职称科该考生2年内不得评职称。
|
邹裕高
|
430626********511X
|
岳阳市平江县昌江中学
|
与邹亦洲交换座位互相代考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提请职称科该考生2年内不得评职称。
|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