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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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直有关单位(企业),各评委会组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优化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结构,充实入库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数量,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等规定,拟对我市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调整,由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推荐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高级职称(含正高级)或中级职称且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中级评委库组建要求

  各系列(专业)专家库组建应综合考虑入库专家的年龄、专业、性别、影响力以及地区(单位)分布等因素,打破系统、地区和单位限制。专家库应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除满足系列(专业)年度评审专家需求外,还应满足自主评审单位备用专家抽取需要。

  1.中级专家库,由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一般不少于2/3。

  2.专家库中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应占1/4及以上。

  3.专家库一般应按照出席评审会议(评议组)专家人数的5倍及以上比例组建,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专家库按出席评审会议(评议组)专家人数的3倍及以上比例组建。出席中级职称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不少于13人。

  4.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人数一般不少于 1/3,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不少于1/5,不超过2/3。

  三、评审专家推荐确认程序

  (一)单位推荐。

  1.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初审推荐。单位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岳阳市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主管单位。

  2.主管单位复核、汇总。主管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分系列(专业)填写《岳阳省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被推荐到不同系列(专业)专家库的,《花名册》中应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

  人社部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国家科学技术奖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以及职称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专家入库。

  (二)报送方式、时限。市直单位(企业)、县市区人社部门于8月31日前将推荐资料报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电子表格发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可通过现场报送或邮寄两种方式提交,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的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附件3。县市区单位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报送材料清单:《推荐表》、《花名册》、推荐人选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须经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审核)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

  (四)备案。评委会组建单位于9月12日前将推荐入库人选《花名册》(附专项报告及Excel电子文档)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二)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与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年度评审工作需要,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加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在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审中要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三)已核准备案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按要求建立专家库。未按要求组建专家库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的,评审结果无效。

  (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级职称专家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 专家推荐表.xls
附件2 评审专家花名册.xlsx
附件3 岳阳市中评会组建单位联系名册.xls
附件4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xlsx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