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老百姓健康药房
岳楼劳人仲案字〔2026〕第124号裁决书公告
本委受理朱芳诉你公司关于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岳楼劳人仲案字〔2026〕第1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老百姓健康药房支付申请人朱芳工资10830元。
上述款项共计10830元,由被申请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老百姓健康药房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朱芳支付完毕。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岳阳楼区综治中心一楼劳动仲裁窗口),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