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湖南省旺季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送达
湖南省旺季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余小娇诉你公司应付未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出差报销费用等劳动争议一案(汨劳人仲案字〔2026〕第171号),申请人请求裁决由你公司支付其应付未付工资11733.33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466.67元、出差报销费用17000元。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庭审结束之日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