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电厂裁决书公告送达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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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电厂公告送达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电厂:

  本委受理的朱功明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岳市劳人仲案字〔2026〕第164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二湖南民心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朱功明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共计15750元,被申请人二湖南民心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二湖南民心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朱功明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102号六楼603室),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申请,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