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长沙玉语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公告送达
长沙玉语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任望星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岳市劳人仲案字〔2026〕第144号),申请人请求你公司支付12月份工资差额2250元。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在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一庭开庭(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102号一楼),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
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