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微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裁决结果的送达公告.docx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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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微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孟萍诉你单位关于调解协议不履行劳动争议一案(岳楼劳人仲案字[2025]第42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岳楼劳人仲案字[2025]第42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由湖南微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孟萍调解协议未履行金额9700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东路长炼小区东南侧岳阳楼区综治中心一楼),逾期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