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湖南味鑫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送达
湖南味鑫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定文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汨劳人仲案字〔2025〕第415号),申请人请求由你公司支付其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剩余工资1万元。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庭审结束之日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