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湖南满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送达
湖南满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辉诉你公司工伤待遇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25〕第21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一楼125室),逾期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平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