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优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晓秋诉你公司关于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案号:平劳人仲案字[2024]第317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和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湖南省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26室),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未按期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平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