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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湘阴劳人仲案字〔2025〕8号
编稿时间: 2025-03-11 14:56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长沙逸洁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DCMR443P,法定代表人:冯雨飞)、长沙舒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D154XE47,法定代表人:刘亚运):

  本委已受理方昊明诉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报酬争议案(案号:湘阴劳人仲案字〔2025〕8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和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十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人社局611室),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未按期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湘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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