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岳楼劳人仲案字[2024]第195号
无名称(信用代码:92430602MA4TFQ4Y7F):
本委受理肖艺华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和经营者黄晓东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岳楼劳人仲案字[2024]第19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无名称(信用代码:92430602MA4TFQ4Y7F)与申请人肖艺华存在劳动关系。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岳阳市南湖广场邕园路15号二楼203办公室),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