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安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汪灿诉你单位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汨劳人仲案字〔2024〕第28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二(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被扣除罚款12554.64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申请诉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