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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灿诉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吉安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萍乡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送达
编稿时间: 2024-12-05 16:33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安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汪灿诉你单位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汨劳人仲案字〔2024〕第28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二(深圳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被扣除罚款12554.64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申请诉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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