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玉玲与汨罗泰赞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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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泰赞商贸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肖玉玲诉你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案号:仲案字[2024]239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和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4111日上午9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请提前到本会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未按期到庭的,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

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庭审结束之日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