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王光红废旧塑料回收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681MABYN416XJ,经营者:王光红):
本委受理丁水平(申请人)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等争议案件(案号:汨劳人仲案字〔2023〕第76号),现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汨劳人仲案字〔2023〕第76号仲裁裁决书。本委依法裁决如下:一、申请人丁水平与被申请人汨罗市王光红废旧塑料回收经营部在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计21951元;
三、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3555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五、本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共计支付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零陆元整(¥:25506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联系电话:0730-522227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