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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社局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6-08-12 16:54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6〕13号A类

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重视基层老年人医疗保健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老龄人口的健康医疗保障水平的问题

我市人口的老龄化日益加剧,岳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54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82万多人,分别占总人口的9.2%、15%左右,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70%的老龄人口居住在农村,经济收入低,经济来源少,而且随着生理功能及抵御疾病能力的减退,患病率明显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量明显加大。若不对现有老年人医疗保障体制进行改革,减少老年人就医负担,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老有所医”的问题。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下的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但在退休后就不再缴纳。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既考虑到公平性,又照顾到退休后人群收入减少的特点。但目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不分个人收入高低,也不分个人的年龄,均采用相同的缴费并享受相同医疗制度。应该是每个遭遇疾病风险的人要根据实际支付能力缴纳医保费用,以实现高收入者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确保低收入者在遭遇相同疾病风险时具有相同的支付能力。我们将研究适当提高政府对农村参保老龄人口的医疗补偿标准,并通过减免农村老龄人口的缴费标准、取消老龄人口以户参保的规定或采用“强制”赡养人为老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等规定,逐步提高老龄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参保老年人的缴费标准也可进行适当减免,至少应低于普通人群的缴费标准。

二、关于老龄人口“慢病多、长疗程”的基本医疗需求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均是采用“大病统筹”的模式,该模式从我国国情和国家财政以及企事业单位、集体的承受能力出发,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大病医疗保障。但是该模式并未考虑到各年龄段的需求差异,而只是照顾普通人群的经济承受力,因此说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并未给予老年人任何特殊关照。实际上我国的相关调查表明,老年人慢病患病率是普通人群的4.2倍,平均71.4%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其中42%的人患有2~3种疾病,而且大多需要长时间的维持治疗,如果为获得“大病统筹”补偿而住院的话,其个人承担比例要远远超过门诊开药的费用。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探索推行了“家庭病床”,把慢性病情严重、需要在家里康复休息的,为他们建立 “家庭病床”,专门派医生上门服务。医院配备救护车和专门的医生,上门做按摩,配送口服用药。在不增加个人缴费并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参保老年人的费用负担。虽然报销比例仍有一定的限度,但已体现出地方政府对老年人医疗保障需求的关注。目前已有49人建立了“家庭病床”。

三、关于适当提高参保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的问题

有调查显示,老年人住院的风险是普通人群的5倍,而“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模式对不同年龄人群均实行相同的低报销比例及报销标准,未能解除老年人的就医顾虑。若能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年龄阶段需求,从人性化的角度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及报销标准,在住院统筹资金结余的状况下,划拨部分资金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常见易患疾病的体检,则能为老年人大病的防治奠定基础。我们了解到,江苏省做得较好。如我市统筹基金有适当结余,可借鉴江苏省提高参保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的做法。

感谢贵委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易惠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邵伟兵  0730-82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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