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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社局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6-08-12 17:00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6〕21号B类

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岳阳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快速扩充岳阳律师规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问题。我市自2010年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目前经市人社局批准授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共有49家,年均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70余人,年均支付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200余万元,见习期满后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13]74号)文件规定,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由于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单位性质特殊,不在文件规定的可申报范围之列,无法申报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致我市部分高校毕业生(见习律师)无法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考虑到律师事务所接纳了见习律师的实际,为了更好地鼓励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局已向省人社厅请示,力争将律师协会纳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报范围。目前,我局已受理岳阳市律师协会申报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申请,待其申报材料提交齐全后,我们将积极办理。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8月3日

承办负责人:邹望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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