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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社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5-06-12 16:02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市人社提字〔2015〕9号(B类)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徐绍凯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监管促进劳务企业规范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的形成体现了您体察民情、实事求是、关注我市建筑行业发展的民本情怀。该提案中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发挥诚信的品牌力量”部分内容涉及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倾力劳动维权,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我们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经营者依法用工”工作思路,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注重维权宣传,构建和谐用工关系。

1、借助媒体宣传。先后在《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岳阳日报》、《长江信息报》、岳阳人民电台及岳阳红网等媒体,报道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实施检查等任务情况。

2、开展活动宣传。在每期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立咨询台,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劳动维权咨询。认真办好“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宣传活动。2014年共制作宣传板报12块,悬挂横幅62条,为群众解答政策法规问题2300多人次。

3、组织实地宣传。深入建筑工地,将《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维权知识手册》等资料发放到农民工,并通过填写“维权联系卡”、张贴“农民工工资支付告知牌”、开通举报投诉电话专线、设立法律咨询台,提高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

1、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建筑单位企业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必需有由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严把好关口,严格按照建筑单位企业申请—执法大队调查记录—分管副职意见—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对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有效维护建筑劳务市场秩序。

2、建立保障金制度。2005年以来,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05]16号)精神,采取措施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有效治理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1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2015年3月21日)、《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5〕1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岳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正在向市人民政府审报。该办法相关条文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规范各自职责;对建筑劳务市场的单位、企业不具备资质,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要求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

3、培养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模范。为了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2014年我局出台了《关于评选2014年度岳阳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的通知》(岳人社发〔2014〕32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评选活动,深入企业、用人单位,通过走访了解、查看资料、实地考察、检查有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2014年度的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经媒体公示后即向社会公告并颁发匾牌,引导全市企业单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加大对建筑劳务市场监管力度

1、做好日常巡查。我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三个方面,全年累计处理该类案件376起,对市区规模以上用人单位的监察覆盖面达到96%。同时,对全市237家用人单位实施了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3起,对18家严重违法且有整改能力的单位实施重点督查,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和续签劳动合同723份,37家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涉及职工1486人,通过定期书面审查,促使多数用人单位更加自觉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14年6-7月份,我们根据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工地布局,组成三个任务小组逐个工地落实整治任务,任务小组对所有在建及已竣工但保障金未销户的93个项目工地实行“四个一遍”,即:对工程项目工地实地走访一遍;对工程项目工资发放情况了解一遍;对随机约请的农民工代表问询一遍;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查看一遍。任务组共走访项目工地93个,约谈企业、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负责人216人次,随机约请农民工代表座谈638人次,查看企业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200多份。还为每个工地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档案,将询问笔录、座谈纪要和项目发放工资负责人、班(组)长、农民工代表联系电话等归入档案。

2、开展专项行动。一是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3—4月份,市人社、公安、工商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5个联合执法行动小组,深入全市人力资源交易场所和职业介绍机构前沿阵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这次专项行动,各部门共参加检查人员160人次,出动车辆28台次,共检查各类职介、人才中介组织72个,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7户,取缔非法职介活动31件,没收假职介许可证2个,吊销许可证1件,查处无照经营户2个,收缴、销毁非法职介招牌35块、广告标语43处,向求职者清退非法收取的职介费13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职业介绍、人才招聘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减少了职业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7月份,我们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授予“2014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二是对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实施检查的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们对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开展了专项行动,与局劳动关系科一起制定研究方案、分工负责、联合行动。2014年7月,我们主要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劳务派遣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全市经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共48家,劳务派遣员工17970多人,涉及各类用工单位675家。在行动中我们查处拖欠工资81起,非法扣、押金12起,欠缴社保35起,未签订劳动合同7起。

今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在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这其中,既有建筑劳务市场在建立和培育存在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低、监督不到位等客观原因,也有措施不力、办法不多等主观原因。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制度,促进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发展。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监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015年6月12日

承办责任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  刘跃裕

承办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 强建国825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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