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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社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5-08-12 09:03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市人社提字〔2015〕7号(A类)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许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姓名及出生日期有误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就涉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事宜答复如下:

公民姓名和出生日期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关键信息,这种关键信息的变更必然对相关养老保险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公民在参加社会保险时,因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参保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现错误。但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对参保者变更基本信息的具体可操作性文件。

为解决参保公民姓名、出生年月出现错误的问题,我市结合全省各地实际情况,建立了认定小组,抽调专业审查人员,对参保者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认定,使参保者中符合条件的可享有应有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日常审查工作中,我局对公民姓名错误问题,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允许参保者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或文件变更公民姓名。公安部门曾用名户籍登记、个人档案记录曾用名、单位开具曾用名证明等都可以作为依据。关于同音字处理,我局审查人员在审查档案中,不做重新认定,都可认定为一人。对参保公民出生日期档案填定错误问题,我局本着事实求是、以人为本原则,允许公民提供办理招工手续之前的政审材料作为个人档案组成部分,申报变更出生年月。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监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015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卫宏

承办人: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长 阳勇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副科长 李素果

联系电话:82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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