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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4-09-12 14:35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4〕6号C1类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

  答  复

  瞿亚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编外人员用工待遇的提案》收悉。现针对提案内容中提到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出台全市统一的编外用人管理办法、建立“激励机制”方面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目前还没有纳入人社部门管理范围,单位一般是比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的。

  根据新的形势和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确实有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如公安、教育、卫生医疗、法院等相关单位都需使用编外人员,湖南省人大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也正在着手研究比照《劳动合同法》的管理办法管理编外人员,目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岳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参照以上文件执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上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下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其他机构编外人员管理预计需等机构改革到位后才能出台相应文件规定明确编外用工岗位管理、招用、培训、薪酬、奖惩、退出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编制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面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63号)等有关要求,市人社局每年就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等网上平台及线下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参加业务能力培训,2024年将进一步强化培训结果运用,在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中予以采用。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承办负责人:赵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师  0730-88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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