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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4-09-12 11:04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4〕3号A1类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

  答  复

  李立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我市满三十年特殊教育教龄教师“特殊”关爱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建议涉及我局的有关部分答复如下:

  特殊教育是我们党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心关注特殊教育事业,特别是包括您在内的特殊教育工作者,对我市特殊教育事业长足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由衷表示敬意。根据政策权限,凡上级有政策支持的,我们都全力抓好落实。

  一是关于特教特待。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是由国家统一管理,除中央和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和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已按上级政策正在抓好落实,在基本工资方面,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老师待遇标准执行(约高于普通事业单位标准10%),在此基础上,再按国家政策规定提高15%发放特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方面,按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按不低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5倍发放。

  二是关于特教特评。为了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我省先后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和《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13号)等文件,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如符合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参评高级职称。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农村学校,市州没有制定职称政策的权限,您建议的参照我市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对在特殊教育岗位工作年满三十年的教师开辟副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暂时还没有文件支持。2023年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下发的湘人社发[2023]21号文件提高了特校教师中高级职数,更多的特校教师可以通过正常的申报途径取得中高级职称。

  三是关于特教特奖。根据相关规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创建示范活动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其他各级各部门不得审批。市、县级表彰项目,由省委、省政府审批后,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备案。凡是没有法律或上级政策法规依据的,以各种理由擅自设立和向有关机构、个人颁授荣誉称号的表彰活动都是违规表彰。我市2024年只有“七个岳阳”和“守护一江碧水”两个市级表彰项目上报省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湘办发电[2024]15号)规定,您提出的以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对从教三十年的特岗老师联合开展的表彰建议,可以由市教体局采取面向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承办负责人:工资科刘贡献  专技科罗慧芳  表彰奖励科许章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88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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