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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3-09-26 08:51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23〕26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谢模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振兴实体经济的提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关于加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案+关于发挥商协会作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收悉。

  现针对提案内容中提到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答复如下:

  市人社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按照人民政府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继续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一、市场主体保护方面

  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畅通申报渠道、突出能力实绩导向、简化优化参评流程等,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发挥人才评价激励作用,为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职称评定工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市场环境方面

  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继续在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加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把用人单位、个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市场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保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三、政务服务方面

  市人社局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及时安排、限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应进尽进”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创造条件整合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监管执法方面

  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尽量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四、法治保障方面

  市人社局将及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承办负责人:甘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赵琳  0730-82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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