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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11-05 11:33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8〕22号A类 同意公开

姚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问题。2017年3月27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岳财发〔2017〕2号)文件,明确将残疾人纳入创业扶持范围,与其他创业主体共享政策扶持,包括:可参加市级“百优资助工程”评比,最高可获5万元资助;可享受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个人最高可享10万元贷款和2年贴息;可享受政策补贴扶持,对残疾人创办的创新型初创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营业收入稳定上升,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距扶持资金申报日期在3年以内,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给予1万元/户一次性开办费、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另外,我局打造的“湖南江湖名城众创空间”向残疾人创业项目开放,并实行房租、物业、水电、网络费用全免,目前已入驻一家残疾人棕编项目。

二、关于加大对岳阳宇坤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的指导扶持问题。岳财发〔2017〕2号文件规定:“我市每两年培育4个左右的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含示范园区、示范创业实训基地、示范众创空间),并根据在孵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创业活动承办次数等情况,在综合评估后,按规模分两档,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示范创业实训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岳阳宇坤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可根据规定申报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评选,享受资金奖补扶持。

三、关于落实惠残助残政策问题。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在残疾人就业方面一直最大限度给与帮扶。一是岳财发〔2017〕2号文件明确将残疾人纳入创业扶持范围;二是将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就业指标,作为拨付企业稳岗补贴的关键评定指标;三是通过就业援助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刘志高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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