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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11-05 11:26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
 

岳人社字〔2018〕17号B类 同意公开

农工党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网络终端建设,促进健康岳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医生医疗保障问题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78号)要求,政策已覆盖了所有从事村级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所有乡村医生可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参保并享受待遇。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43种特殊病种门诊办理的医疗待遇。目前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二、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历史上代课教师与乡村医生都为农村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因代课教师与乡村医生就业形态不同,导致适用不同的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待遇也存在明显差异。代课教师是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与学校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2〕119号)规定:“1995年1月1日前,作为我省城镇户籍人员曾经与我省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工作满3年以上,且至2011年12月31日仍为我省城镇户籍人员,也可以按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政策参保”。而乡村医师一般都是个体从业者,没有用人单位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因此只适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适用湘人社发〔2012〕119号文件。

根据湘人社发〔2012〕119号文件精神,在部分代课教师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由于待遇不平衡,导致部分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不断上访。为解决这部分人的诉求,201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1号)、《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O14〕102号),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年限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三者补助标准相同。乡村医生的具体补助标准为: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执行标准。据了解,我市卫计、财政等部门已按照湘政办发〔2O14〕102号文件的政策标准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补助。

乡村医生是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的特殊群体,他们的诉求应当得到我们的重视和关注。我局将积极向上呼吁反映,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努力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等诉求问题。

三、关于医保目录药品品种少、价格高的问题

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和《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要求,我省结合实际,通过专家评审,对国家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进行调整,又印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湘人社发〔2O18〕41号)文件,明确了严格的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包括基金支付范围,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等。并规定:各统筹地区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订《药品目录》,不得擅自调整自付比例和限制使用范围,要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和《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药品通用名称等规范处方使用的规定,广泛使用西药通用名称、中成药正式用名;要按照药品通用名称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不能以药品数据库没有更新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因此,我市医保部门只能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的医保目录。

另外,药品价格偏高的成因十分复杂,问题的主要症结在制药企业、经销商和医院。为应对药品价格偏高问题,2017年以来,人社部联合卫计委制订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的最大亮点在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允许医院留存,促使医院主动压制药品价格。但目前该《意见》尚未正式出台。近年来,我市为减轻医保患者负担,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贵委的建议,不断改进医保工作,同时积极向省人社厅呼吁反映,尽可能将群众反映的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增补到医保用药目录中来,进一步降低老百姓的就医、用药成本,增强医保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贵委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9日

承办负责人:文飞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谭星 0730-82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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